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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暨校级应用型示范院校建设项目
发布者:钱晶晶  发布日期:2018-09-30 查看:5867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二级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同时加强保山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院校建设,学校决定开展省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暨校级应用型示范院校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立项宗旨
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高等教育工作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云南省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实际,以及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院校建设进展实际,组织开展一批省级教学改革和校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院校建设项目研究,引导学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力量投入教学改革研究实践,积极设计、实施和验证转型发展、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有计划地培育和总结提炼高水平教学成果,并充分发挥优秀成果的推广示范作用,引领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写好保山学院跨越发展的“奋进之笔”。
二、立项项目
(一)优势特色专业(群)。重点支持主动适应产业和行业变化需求,特色优势明显,能够引领同类高校专业和行业的改革项目;
(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支持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卓越人才培养、新工科、复合型人才培养、国际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人才培养改革项目;
(三)实践教学体系改革。重点支持实践教学体系改革、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师生科学研究、各级各类学科专业技能大赛等;
(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重点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多层次孵化环境;
(五)“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提升。重点支持教师到行业企业开展挂职锻炼、课题研究、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开展服务等改革;
(六)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创新。重点支持健全、创新、改革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等改革;
(七)社会服务功能增强。重点支持探索专业服务产业和行业的方式与渠道,实体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和技术融入专业人才培养过程;
(八)其他与应用型示范院校建设相关的优势特色项目,如应用型课程体系构建、应用型课程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考核方式方法改革、国际交流合作、文化传承与创新等。
三、实施阶段
由于本次立项项目申报涉及省级校级两个级别,类型多,时间紧,为保证申报质量和效果,学校采取校内申报和省级遴选两个环节:
第一, 校内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经过前期论证、完成建设方案后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初审后 统一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校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选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发文确定为本年度应用型示范院校建设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
第二,省级遴选。2018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全省计划立项300项,立项方式实行“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我校按照分配的名额在校级项目立项基础上遴选6项向省教育厅申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意后,正式发文立项。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
四、其他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项目。
(二)请各项目申请人登陆保山学院质量项目管理系统(http://bsucoursezlgc.bsnc.cn/)在平台中进行项目申报,具体操作参看系统使用指南(附件1),并按要求填写《保山学院应用型示范院校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建设方案,并请于2018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219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钱晶晶 联系电话:0875—2864504
邮箱:542278905@qq.com
附件:1. 保山学院质量工程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2. 保山学院应用型示范院校建设项目申报书
保山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29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18-09-30至2018-11-01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教学改革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