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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本科专业建设带头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钱晶晶  发布日期:2016-10-13 查看:5372 次
各二级学院:
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了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切实提高专业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学校将组织开展本科专业建设带头人遴选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教学与专业建设工作,责任心强,治学严谨,为人正派,乐于奉献,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团队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和全局观念,同行认可度高,学生评价好。
2.具有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背景,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广,依据社会需求准确把握专业发展现状和前沿动态,了解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
3.从事教学一线工作,从事本专业基础课或相近专业基础课程教学3年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评价为优。
4.科研教研能力较强,原则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二:
(1)主持过省级及以上一项科研或教改课题,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2)获得过省、市级三等及以上的科技成果或哲社成果奖励,本人为主要贡献人员(前三名);
(3)获得过省校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励,本人为主要贡献人员(前三名);
(4)独撰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5)公开出版十万字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专著;
(6)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主干课程的省校级以上规划教材;
5.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首次申报年龄女教师不超过50周岁,男教师不超过55周岁,身心健康。
二、遴选程序及要求
1.个人申报。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保山学院专业建设带头人申请表》(附件1),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2.二级学院推荐。二级学院专业分委员会按照每个本科专业推荐一名专业带头人的原则进行初选,并将推荐的专业带头人相关材料在10月14日前报教务处215。申报表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bsxyjwc215@126.com。
3.答辩评审。专业带头人进行3分钟内的申报陈述(可做PPT),学校专业委员会将于10月17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晶晶 联系电话:0875-2864504
保山学院教务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