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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钱晶晶  发布日期:2016-05-19 查看:3318 次
各二级学院、马列部:
根据《保山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为扎实推动我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决定开展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中期检查范围为2015年立项的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和2014年校级网络课程,主要包括特色专业建设、实验实习实训基地与创新服务中心、教学团队、教学改革研究、精品视频公开课、示范教研室、规划教材、网络课程等共56项。
(二)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填写《保山学院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本次结题的项目是2014年立项的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和2015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要包括特色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研究、教学团队等共29项。
(二)结题要求
1.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开题报告,填写《保山学院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
2.提交相关建设成果材料。
3.结题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3)。
三、其他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应精心组织,按《保山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2.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应立即根据反馈意见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不能按期参加中期检查、或结题的项目,应提交延期检查或结题的申请。
3.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16年6月17日前,统一汇总材料(含结题项目)一式三份交到日新楼215室(含电子稿)。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晶晶 联系电话:0875-2864504
电子邮件:bsxyjwc215@126.com
附件5:保山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保山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