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学院(部门)的申报数量不做限制,全校共立项培育 10项。其中,排名前 3 项推荐为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材料提交时间:
2021-10-14至2021-11-03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基础教育教学培育项目
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培育项目